通知公告
大江东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实施意见
 

大江东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 
 
各学校、幼儿园,各教育中心:
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树立我区教师队伍良好风貌,展示教育新形象,引导广大教师向先进典型学习,积极营造全区教育系统学先进、赶先进的浓厚氛围,推动广大教师依法执教、优质施教、廉洁从教、文明执教。经社发局研究决定,在区内各学校、幼儿园,各教育中心深入开展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,树立、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,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,为广大教师树立起“爱心、责任、奉献”的大江东教师共同价值观,努力建设“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知识、有仁爱之心”的“四有”教师队伍,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“最美教师”的热潮。
二、参评对象
各学校、幼儿园,各教育中心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。
三、评选名额
大江东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名额为10名。
四、评选标准
(一)为人师表,能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;关心集体,能团结协作,有较好的合作意识。
(二)爱岗敬业,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,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,遵循教育规律,因材施教,效果良好,业绩突出。在学生及家长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(三)事迹典型、有代表性,能展现大江东人倾心教育,于平凡、平静、平常之中默默耕耘、无私奉献、开拓创新、锐意进取的风采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:
1.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和或者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影响的,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,乱收费的;
2.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;
3.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,有偿家教,在工作时间炒股、上网聊天、看电影,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有违师德形象的;
4.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,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的;
5.经常请假、迟到、早退,有旷课、旷职现象的;
6.与同事关系紧张,与家庭关系紧张,影响教师队伍声誉的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报名推荐。8月28日前,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,推荐1名“最美教师”人选。被推荐者需填写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申报表(见附件)。
2.初选审查。8月30日前,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,初定“最美教师”候选人共15名。
3.组织考评。9月1日前,评选活动评领导小组对初定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,确定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10名人选。
4.结果公示。评审小组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教师监督。
5.进行表彰。教师节前后对第二届10名 “最美教师”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组织机构
为确保大江东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,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 长:韩建明
副组长:罗  勉
成 员:沈观良、高荣华、钱  良、沈伟丰、傅国建
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教育组织人事督导中心,由高荣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、协调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82987539    82987538
七、工作要求
1.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。大江东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、打造优秀教师团队、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安排,精心组织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取得实效。
2.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,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、评选、学习“最美教师”活动中来,努力营造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3.规范程序,严格把关。各单位要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规范程序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;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夸大拔高等现象,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“最美教师”推荐出来。
 附件: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第二届 “最美教师”申报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
2017年8月11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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